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信阳中院延伸工作触角,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服务在前,抓好五项举措,为信阳“蓝天碧水工程”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保障。信阳中院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民事、刑事、行政等部门业务骨干抽调到环境资源审判庭,配齐配强人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职能作用,认真指导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促进全市绿色、可持续发展。县区法院中,浉河区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他县区法院均成立了环境资源合议庭,妥善审理了一大批环境资源案件,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

实行“三合一”集中审判,明确工作职责。该院改变以往仅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的单一模式,进一步扩大案件审理范围,明确不论是环境资源合议庭,还是环境资源审判庭,专门审理信阳市辖区范围内涉及大气污染、水资源、渔业资源、林业资源、土地资源的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等,实行“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靠前审判。

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公正高效。全市两级法院对环境资源案件均实现了单独立案、单独编号、专门审判。依法适用减、缓、免交诉讼费政策,建立涉环境资源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行为。

健全环保协作联动机制,保护美好家园。该院建立健全与环保、土地、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渠道,构建环保协作联动机制,提前介入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通过向污染者发放环保法律意见书,提出环保整改建议,及时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形成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并举的“双轨制”环保模式,及时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纠纷,节约审判资源,促进和谐双赢。

加强环保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该院利用法制宣传日、环境保护日以及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等平台,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积极作用,坚持开展“环境保护月”活动,扩大环保审判工作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机制,认真学习环保审判理论和实践知识,实现环保理论支撑,更好地适应环保审判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