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明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无小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理念,为我们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良法重器。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也体现一个地方的法治与道德水平,“德治”和“法治”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今年6月份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系列活动,主题就是“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在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要的位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和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探索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目前,我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已顺利完成,把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责和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的食品监管职责进行了整合,重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全市乡、镇、办事处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所,在行政村、居委会聘请了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初步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

食品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和重大的经济问题。安全的食品环境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我市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面广量大、点多线长,从田间到餐桌涵盖种植、养殖、加工、保存、运输、销售、消费等多个环节,任何环节产生的食品安全风险都会沿产业链传导,尤其是一些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依然存在,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保障食品安全是一场持久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唯有以法治为保障,以道德为基石,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社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方能构筑起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一、强化政府守土责任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强化保障食品安全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体制改革工作负总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政府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而言,就是要严格落实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四有”责任。所谓“有职责”,指的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要在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办的协调指导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多个环节全过程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依法监管、形成合力。所谓“有岗位”,就是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县一局、一乡一所”监管机构建设,落实日常检查、抽检执法、检验检测三类岗位;各县(区)政府监管部门要与每一个执法人员签订责任书,使辖区内每一个区域、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以保证责任易追溯、可追究,构建起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监管体系。所谓“有人员”,就是要加强执法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所谓“有手段”,就是要综合运用严格的检查、严谨的标准、严厉的处罚,营造健康、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李克强总理就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责任;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时刻从思想深处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一是筑篱笆,保底线。要时刻牢记和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厘清监管责任,明确权责清单,科学划分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要紧盯“田间地头”,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入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潜规则”问题,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牢严密的“防护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要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化标准,强化行业内部标准化管理。二是出重拳,划红线。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要建立完善依法治理、查处、打击、追究的法规制度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规范食用农产品、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强筋骨,放长线。各级监管部门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开阔眼界,居安思危,研究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监管队伍,用过硬的队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落在实处。要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快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财政经费投入增长机制。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企业主体,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企业必须成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各级监管部门抓食品安全首先要从企业抓起,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捆绑在一起,一旦发现问题,要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使企业不想、不能、不敢以身试法。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情节严重的要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惩重处那些蓄意谋财害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完善食品安全民事赔偿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以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强化自律意识,倒逼机制完善、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尚德守法、诚信经营的发展理念和企业品格,始终把产品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实施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做大做强全国全省知名食品产业。

四、强化社会共治责任

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没有退路的“攻坚战”,也是必须打赢的一场“持久战”。在市场面前,政府的监管力量是有限的,只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群策群力、联防联治,让不法分子在人人监督的“天网”下无处藏身,推动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公民“六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打一场保卫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才能筑牢保障食品安全的“绿色长城”。一是各级政府食安办要认真组织有关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以 “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二是各级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核查处置、及时回应回复。三是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服务职能和自律、自治、自净作用,要站在行业长远发展的高度,通过制定行业公约、建立行业标准等手段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四是消费者协会要适应食品安全工作新特点、新变化,充分发挥组织社会化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正能量的维权行动。五是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把握舆论方向,既要勇于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又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树立正面典型,为我市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能力建设,守住安全底线,大力弘扬尚德守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共治共享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