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 徐博)记者7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近日起草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上限。

征求意见稿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尽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相对庞大的企业、职工总量,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