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英汉 刘东辉)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商城县检察院注重规范案件结案答疑制度,案件当事人对于该院审结案件的处理决定或者对承办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控申窗口要求该院作出书面答复。
该院控申部门在不违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向承办案件的部门了解情况,就有关办案程序、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作出说明、解释,使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此外,该院在送达书面答复时,要求承办人认真倾听和询问当事人意见,对其中合理的部分予以考虑和采纳,并当面进一步作出口头解释,从而使当事人消除疑虑,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