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梦华
让执法晒在阳光下,让最关心案件办理的人来监督公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平,实现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双赢”,这是自4月15日实现“互联网+执法公开”以来,信阳公安人最深切的体会。
据悉,为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信阳警方借助“互联网+”,将警务执法活动进行公开,即案件办理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行政复议情况公开、国家赔偿决定公开、办案办事流程公开、服务监督和执法问题投诉受理电话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工作秘密、未成年人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公开事项外,一律按照报警时间自动编码回复、短信自动告知、接处警网上公开、受立案网上公开、强制措施网上公开的要求,全面落实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化。
为达到公开的效果,在依托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链接“信阳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基础上,信阳警方通过手机短信推送平台、开通信阳执法公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在基层搭设触摸屏查询机、电子阅览机等多种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和特定关系人通过电脑、手机、查询机等多种手段进行查询、监督、投诉,最大限度地拓宽执法公开渠道。
在推送执法活动公开过程中,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案72小时内,系统自动生成案件查询编码和案件实时办理状态等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将信息发送给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含控告人,被害人、被侵害人、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当事人及家属可以通过互联网、微信等载体和方式对公安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查询和投诉。案件当事人和家属还可以凭手机号和查询编码查询相关案件的办理状态,包括已经受立为行政、刑事案件、已经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移送起诉、行政处罚等情况。
执法活动中,当事人如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不满意,可根据收到的查询编码进行投诉,系统将自动受理,系统自动受理后,原执法办案部门、县分局、市公安局三级公安机关逐级限期办理,并网上反馈投诉人。不具备查询编码和未收到查询编码的群众,可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直接向各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投诉信息直接流转至市局督察支队警务调查中心。同时,相关投诉信息将通过短信和“执法公开系统(公安内网)”“警务调查系统”及时共享、主动推送至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和各级法制部门、警务督察部门。
对于群众的投诉,信阳警方要求每个受理投诉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处理投诉的时间完成,对逾期不处理的投诉,系统将自动将该投诉转送至上级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部门根据系统权限随时了解本地、本警种群众投诉的动态进展,并依据投诉处置结果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阳光执法,让信阳公安机关收获了群众更高的满意率,树立了整个公安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