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童
5月31日,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主题为禁烟环保。6年前的这一天,中国当时的卫生部开始施行《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
2011年1月起,我国实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这一禁烟条例受到深受二手烟危害民众的普遍欢迎,尤其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成为一种违规行为。
磕磕碰碰中,中国的禁烟呈现出曲折行进的姿态。
烟不是好东西,被动吸烟更是苦不堪言,然而一直以来我们的社会习惯似乎并不这样认同。单是鲁迅先生夹烟沉思的版画就带来多少深沉的睿智,烟似乎和提神、帮助沉思乃至激发灵感联系起来,更不用去念叨“饭后一只烟赛过活神仙”了,现实社会生活中,也极少有人因为吸烟找不到对象或者影响了工作。和酒相比,烟似乎更受欢迎,至少,酒后失态多见了一些,烟后不见得失态。善良的人们似乎忘记了一点,饮酒者只把酒喝进了自己的肚子,抽烟者却将烟雾留给了大家分享。
在实际调查中,在实施禁烟条例后的几年里,真正因为违规吸烟受到处罚的人极为少见。据北京市卫计委5月26日通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近1年来,共对违规吸烟的1514人进行了处罚,罚款近8万元。
吸烟作为一种个人嗜好,他人无法非议,但因为吸烟而对别人产生不利影响,则当禁止。在车厢里和饭局中很多人被动吸烟,一直以来这种情况令人不堪忍受,又往往碍于情面一忍再忍。在社会习惯的影响下,烟或许也有它的好处,诸如社交不可或缺、男人味、提神等,不一而足,但对于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而言,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法律规定,往往暗含着社会习惯的负面使然,而法律不能有效执行,也是现代文明的尴尬。
5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和北京市卫计委共同主办的“国际控烟和立法高峰论坛”召开。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已经进入最后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