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白阳)呼格案、陈满案、王玉虎案……近年来,司法机关纠正的数起冤假错案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在日前由中国法学会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上,与会专家指出,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刑事诉讼应努力在公正程序的框架下尽力查明事实真相,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据最高检统计,2013年至2015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9783件,同比上升16.60%;法院审结刑事抗诉案件13537件,采纳抗诉意见10791件,同比上升13.89%。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表示,程序公正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了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程序不公往往导致实体不公甚至冤假错案。”
陈光中指出,我国过去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充分强调程序公正的重要性。特别是当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发生冲突时,为了维护真相,应当坚持“公正第一,效率第二”的原则,不能为了实现效率而损害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司法民主的弘扬,都要以公正的程序为基础。但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中,要特别关注程序公正的不完善性和不完全性,避免使程序公正游离甚至背离于实体公正的要求。
“正当程序则是人治和法治的分水岭和试金石。在追求诉讼公正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保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平衡。”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