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潇)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安全意识,坚持重证据、重事实、重细节,严把案件质量关,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

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取证能力。该院在办案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逐步弱化口供在证据体系中的证明作用,将依法、客观、公正收集的涉案证据贯穿自侦案件办理全过程,不断提升取证能力,确保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都有相应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真正办成“铁案”。同时,全方位开展同步录音录像、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的证据采集工作,筑牢证据锁链。

强化程序意识,规范司法行为。该院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持“程序优先”,依照法律法规,引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有序展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该院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要求自侦干警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对法警和检察人员进行安全分工,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采取的对策让每位检察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