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卢静)日前,浉河区法院审监庭的两名女法官不畏艰难,成功办理一起刑事执行案件。
汪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案件在执行期间,罪犯汪某以身患多种疾病为由向该院申请监外执行,该院主管副院长及两名女法官在全面了解本案案情后,决定将该案提交院审委会讨论。审委会通过讨论认为,罪犯汪某多次盗窃,属累犯,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决定不予批准罪犯汪某的监外执行申请。由于该案属于执行中的特殊案件,这两名女法官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资料,并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将罪犯汪某送进了市公安局看守所。随后,主动与罪犯汪某的亲属联系,及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保障罪犯汪某的合法权益。
该院审监庭在此案中做到了“三尽量”:一是尽量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场,以免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尽量不让被执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场,以免加重老人病情。三是尽量不让无关的人员围观,以保护被执行人的隐私。同时,两位女法官坚持疏导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