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新海 余浩)今年以来,平桥区检察院结合辖区生态资源分布特点、优势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紧紧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加强法律监督,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建立“内促外联、主动作为”工作机制。该院把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服务“绿色矿山”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形成检察长亲自研究部署协调、院领导齐抓共管、各有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根据辖区矿山分布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打造绿色“矿山”,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预防机制。该院加强与区矿管、国土、公安、环保等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调,深入分析矿山等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和特点,积极开展专题预防调查和案例分析,组织干警到矿山等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举办预防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法制讲座,采取宣传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增强矿山等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洁执法意识。
开展回填复垦复绿活动。该院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回填复垦复绿活动,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邢集萤石矿目石岭矿区通过复垦,整理成梯田,栽植了核桃树;邢集风石沟矿区回填复垦废弃矿井3处,消除了安全隐患;邢集丁沟矿区回填复垦废弃矿井1处,覆土栽植了冬青树,同时还对矿区的河道进行了有效治理,避免了水土流失,保护了下游50余户村民的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安全;高梁店乡、平昌关镇矿区回填复垦200余亩,种植了小麦、花生、玉米、红薯等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