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智勇 方志淮)近年来,潢川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忠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紧紧围绕“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工作主线,牢牢把握“为民司法、能动司法”两个重点,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上狠下工夫,既有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认真落实交叉管辖,促进案件质效提升。该院被确定与光山县法院进行一审行政诉讼交叉管辖试点后,负责受理光山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的行政争议,让普通百姓赢得明明白白,输得清清楚楚,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信与尊严。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有效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继续开拓创新,为全市推进“两项改革”积累经验。我市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改革成效显著,中央和省高院的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推广。该院作为“两项改革”的试点单位,不断完善行政诉讼中的异地交叉管辖制度,丰富理论研究,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县国土局的沟通,在综合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管用好用的执行程序,出台了《潢川县试行“裁执分离”的实施细则(试行)》,确保“裁执分离”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开门纳谏,延伸服务。该院行政庭加强对行政机关进行业务指导,一方面对非诉行政执行加大审查力度,另一方面做好延伸服务,为行政机关的决策提供法律帮助。2015年,该院行政庭法官到行政机关举办行政法讲座3次,受到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