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营改增试点的新增行业分别适用何种税率?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对前期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有何影响?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而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所以关于税负的问题,请大家放心。

此次纳入营改增的试点纳税人,在地税机关购买的普通发票,如果在4月底前未能用完,能否在5月1日后继续使用?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政策规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信阳市适用的个人转让二手房的增值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与原营业税相比,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何区别?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二者在计算销售额口径时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出售住房收入100万元。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应缴营业税额=100×5%=5万,按改征增值税方法计算:销售额为100÷(1+5%)即100除以1.05,是不含税价95.24万元。再乘以5%税率,只用缴纳增值税4.76万元,较营业税减少0.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