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月1号“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我们终于可以迈入增值税的更低税负时代了!对于“营改增”这名“网红”,纳税人可能还是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为此,我们特在《信阳日报》设立“聚焦营改增”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向全市纳税人介绍“营改增”相关政策情况,请全市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营改增之后,要不要重新办理税务登记?是否要办理税务变更?怎样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如何重新办理税种登记?

下面小编一一简要解答。

关于税务登记

对于营改增纳税人,您的税务登记证无需重新办理,毕竟我们和地税是一家人哦,我们的证件是联合发证的。

关于税务变更

如果您相应的涉税事项发生了变更,对于三证合一的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携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公章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除上述3类涉税基础信息企业发生其他信息变更,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由登记机关向税务机关传递信息;对于不是三证合一的纳税人,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关于三方协议

未与当地国税机关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请各位亲带上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司公章大驾光临哦。

关于税种登记

为了最大限度地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4月30日前已缴纳营业税的营改增纳税人,其涉税信息由地税部门统一向国税部门传递,无需重新办理税种登记手续。而5月1日之后的新办纳税人,我们在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就会为您做税种登记。

办完了登记,我们就算是正式投入增值税的怀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