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新中

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地位更加凸显。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阳光司法、文明司法和便捷司法的需求更加强烈。社会各界期望广泛、深入、持续和及时地了解司法活动、参与诉讼互动、监督司法行为,司法宣传工作面临的期待与任务更加繁重。前不久,中央召开了党的新闻宣传舆论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的工作全局,深刻阐述了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新的时代条件下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基本方针和实践路径。这不仅为全党做好新闻舆论工作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也是人民法院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强大动力。人民的期待和党的重托,既为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大有作为提供了难得机遇,也对司法宣传工作担当使命赋予了更重要的责任。面对不断深化的司法改革、日益繁重的执法办案、更加多元的司法环境和快速变革的媒体走势,司法宣传工作必须认清形势、担当责任,把握方向、引领风尚,适应发展、用好媒体,不断创新、改进作风,注重质效、有所作为,为人民司法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坚强的精神支撑。

一、担当责任

一要肩负起司法宣传工作的政治责任。司法宣传工作是法院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包括方方面面,其中宣传工作居于重要地位。司法宣传工作开展得如何,事关法律权威,事关司法公信,事关法官形象,事关社会评价,事关司法环境。司法宣传工作在法院全局工作中更具有政治任务的属性。各级法院党组要把抓好司法宣传工作作为经常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切实摆上位置、高度关注、经常研究、加强领导。对事关法院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原则性、政治性和导向性的问题,法院党组要旗帜鲜明地把好关,确保司法宣传工作在方向性问题上不出现偏差。对宣传队伍建设、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典型的宣传,党组要把关定向、提供保障,促进司法宣传工作有效推进。

二要肩负起司法宣传工作的首要责任。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明确指出,司法宣传工作是“一把手”工程。法院工作千头万绪,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队伍建设是永恒课题,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做好。但无论哪项工作都离不开司法宣传工作的加油鼓劲和摇旗呐喊,司法宣传工作是法院各项工作的精神源泉和发展动力。因此,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必须在纷繁复杂的工作局面中,牵住司法宣传工作这个“牛鼻子”,亲自过问、亲自谋划、亲自指导、亲力亲为,坚强领导、抓好指导、搞好引导,关注司法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解决司法宣传工作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研究司法宣传工作有效开展的措施和方法,提供司法宣传工作取得成效的条件与支持。努力成为领导司法宣传工作的明白人、推动司法宣传工作的带头人、支持司法宣传工作的中坚人。

三要肩负起司法宣传工作的具体责任。司法宣传工作作为法院的一项具体工作,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日臻完备,各项工作条件逐渐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宣传部门为支撑,以兼职宣传队伍为辅助,以上下内外配合为补充,以自媒体和社会媒体为呼应,阵容庞大、门类齐全的宣传队伍和工作平台,法院的宣传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和发展趋势。各级宣传机构和队伍是司法宣传的中坚力量,是司法宣传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和开拓者,肩负着搞好这项工作的直接责任。司法宣传部门和全体宣传人员,要认清使命、守好阵地、努力工作、有所作为,在司法宣传工作这个广阔的舞台上,通过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演绎出更多更好促进公正司法、树立司法公信、塑造法官形象的宣传活剧,为法院全面建设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把握方向

一是坚持党性原则。司法宣传工作是党组领导下的具体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通过何种渠道、利用什么平台开展司法宣传工作,都要坚持党组的坚强领导。司法宣传工作要准确地解读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地把握和理解各级党组织的司法改革政策,及时地传递和报道法院各级党组织的工作举措。通过卓有成效的司法宣传工作,使社会和人民了解党的司法政策,理解、支持和参与党领导的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使党对司法活动的领导体现在司法宣传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观念是行为的先导,用什么样的司法宣传理念去指导司法宣传工作,既是政治立场的问题,又是司法宣传工作能否保持正确方向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司法宣传观强调实事求是,尊重事物的本来面目;强调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强调在改革创新中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强调用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凝聚人心、推动历史等等。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者要把这些科学真理融入思想、走进工作、运用实践,在具体工作中,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努力做党的主张的传播者、司法实践的记录者、公平正义的推动者和法治中国的践行者。

三是坚持正面宣传的方针。司法宣传工作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向社会传递什么信息,以何种方式来展现,如何把握广度和深度,都体现着鲜明的宣传导向。司法宣传工作与法院建设不是两张皮,这项工作的全部价值和重要作用,就是要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院工作主线展开。法院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实践,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都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生动注释,这是法院建设和发挥职能作用所体现的本质特征。要贴近丰富多彩的审判执行活动,把蕴藏在执法办案中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生动故事、成功经验和感人事迹等宣传资源,收集整理出来,向社会广为传播,最大限度地弘扬司法正能量,彰显人民法院担当依法治国历史使命的决心和作用。要注意深度挖掘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内心动机,形成有分量有价值的宣传作品,展现法院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风采。司法宣传坚持正面宣传方针,是党的要求、工作的需要、宣传的导向。

三、用好媒体

一要建好自有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近年来,法院系统相继建立了法院网络、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微视等宣传平台,司法宣传工作逐步改变了完全依赖外部宣传载体发声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司法宣传基础性条件的改观。法院自媒体运行以来,对于增强传递法院信息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扩大司法活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增强司法民主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信阳法院官方微信为例,在开通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粉丝量达到了近9万人,推送信息456期近2000条,阅读总量达到300多万人次,产生了很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适应司法宣传工作的发展需要,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建好用好自有媒体,及时宣传法院工作,打造出具有法院特色的、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

二要用好外部媒体。法院信息传播的多渠道、社会了解司法的多元化、媒体发展呈现的多样性,要求司法宣传工作必须树立开放意识,以开放的姿态善于运用外部各类各级媒体。前些年,各级法院通过联办栏目、加强合作、举办活动、保持通联等方式,与媒体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对于传播法律知识、讲好法院故事、沟通社会联系、预防负面舆情,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司法民主的扩展、阳光司法的推进和司法便民的深化,司法宣传工作通过各级各类媒体来宣传法院的力度还将扩大,司法宣传工作与外部媒体的合作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拓展。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勤沟通、搞活动的工作实践和机制,进一步建立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共赢的良好互动,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地展示法院建设成果和法官精神风貌。

三要搞好媒体共融。从更广泛的角度看司法宣传工作,这项工作包括的范围很多。法院的各类信息既可以通过自媒体发布,也可以通过外部媒体报道;既可通过公共媒体向外部传播,也可通过内部刊物、网络向干警通报;既有上下级法院内部的各类传导平台,也有包括干警终端手机在内的信息传播媒介。司法宣传工作面对与可资利用的是一个庞大而多维的资讯系统。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宣传工作就应该注重整合利用各种媒介,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趋势。既管好用好法院内部媒体,包括内刊内网,又善借善用上级法院和外部的各级各类媒体,通过兴建、管理、整合、互通、引导等多种措施,打造司法宣传工作多渠道、宽领域、立体化的通道与平台。

四、改进作风

一要不断创新。习近平同志指出,作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司法宣传工作要适应法院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样要靠创新为这项工作注入不竭动力。从司法宣传工作的发展历程看,也正是我们不断地从宣传条件、宣传途径、宣传手段、宣传载体等方面不断创新,才使这项工作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目前这样好的态势。司法宣传工作创新首先要有新思路,信阳法院提出的“聚焦主流媒体、突出深度报道、拓展三微平台、创新项目引领、积极应对舆情”的宣传工作新思路,对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就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创新还要求工作要有新办法,司法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和宣传手段的快速发展,都对司法宣传工作适应新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现在司法宣传工作面临的一个困惑是,一些老办法不管用、新手段不会用,譬如,在新媒体的运用上,一些单位虽然建立了平台,但存在不善用、不会用、用不好的问题。不仅如此,在司法宣传的机制创新、课题设置、重大活动安排、对外通联等方面,都还需要加大创新的力度。

二要关注重点。突出重点,不仅是个方法问题,也是司法宣传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的体现。法院工作千头万绪,公众需求多种多样。司法宣传工作要在纷繁复杂的工作头绪中,抓住重点、突破主旨、提升效果。何为重点?概括地说,党组工作的要点、社会关注的焦点、法院工作的亮点、群众期盼的热点都是司法宣传工作的重点。具体地说,司法改革的成功经验、执法办案的先进事迹、队伍建设的感人故事、审判执行的成功案例、各项工作的先进典型都值得司法宣传工作去关注、去挖掘、去宣传。信阳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采取课题引领的方法,就是一个突出重点的体现。各级法院都可以通过打造宣传课题来彰显人民法院的工作特色,塑造法院建设的个性名片。

三要贴近实际。丰富多彩的司法实践,是司法宣传工作不竭的源泉,生动多样的执法办案,是司法宣传永远的素材。司法宣传工作要想生产出更多的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就必须坚持转作风改文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法庭,贴近法官、贴近案件、贴近庭审,去亲身感受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日常工作,去亲身体验一线干警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怀,去亲身捕捉基层干警化解矛盾的感人瞬间。司法宣传产品要想感动人、打动人、触动人,首先需要司法宣传人员自己被感动,只有带着对崇高的司法实践活动深深的感情,才有可能生产出高品质的宣传产品。实现这一要求,别无他法,就是要求广大专职兼职宣传人员,不断强化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下真功夫、苦功夫、细功夫,多接地气、多动脑筋、多出产品,既善于发现和捕捉宣传线索,又能够使用宣传工作的“十八般武器”,把看似平常平淡的司法活动,通过生花妙笔,打造成催人奋进、加油鼓励、团结向上的精神产品。

五、强化效果

一是及时发声。新闻的首要价值重在一个“新”字,司法宣传工作也必须重视“首发效应”。时效决定成效,首发容易定调,先声往往夺人。全国法院每年仅办理各类案件就多达1500多万件,加上其他各项工作,可以说是经常大量发生着具有新闻价值的人和事。司法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及时跟进、快速反应、及早发声。现在我们的工作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拥有了可以随时发声的自媒体,这为司法宣传工作实现快速、快捷提供了可能。我们一定要用好这些平台,使人民法院发生的各类具有宣传价值的信息,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持续不断地保持司法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是讲好故事。司法活动需要智慧支撑,司法宣传工作同样需要用创新的宣传理念、恰当的表现形式、畅通的传播通道、立体的宣传载体来讲好法治故事,以实现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建立法律自信、营造法治环境的目的。讲好法治故事的首要一点,是要通过对司法实践活动和结果的宣传,既增强公众对法律的敬畏,也引导民众对法律权利义务的关注,促使公众不仅被动学法,而且主动用法。讲好法律故事要贴近群众生活。“法律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法律”,人民法院处理的各类案件,无一不是群众生活的再现。司法宣传的重要任务,就是把抽象的法律规定通过丰富灵动的案件办理来解读清楚,通过生动活泼的法律文化和宣传形式,使公众将法治实践与自身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发挥司法宣传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讲好法治故事还要重视与公众的互动,以新媒体为代表的宣传平台,为法院了解民情、沟通民意、实现内外互动提供了方便,司法宣传工作可以从受众者的反映程度上,对司法宣传效果作出评估,从而不断地改进宣传内容和形式,增强宣传效能。

三是管控舆论。由于司法活动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也因为各种资讯载体的快速发展,更因为司法活动在法治中国建设中作用的凸显,人民法院越来越处于舆论的“中心”和“风口”。随着媒体技术的进步,在人人传播、多向传播和海量传播的形势下,司法公信和法院形象既会在正能量的烘托下不断得到提升,同时,也可能遭受负面舆论的攻击,受到深深的伤害。因此说,管控舆论,尤其是处理引导涉诉负面舆情,也是司法宣传工作不能回避的责任。我们必须坚持正面宣传的基本方针,用强大的司法正能量,去占领各种舆论阵地。同时,对负面舆情,要从事先预防、事中处理、事态引导、事后补救等多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坚决防止和控制重大负面舆情的大面积爆发,为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