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得罪同事下属、搞无原则团结的“老好人”

有的领导干部“一把手”,在单位尤其是班子成员里面,人缘极好,评价极高,但是这种好与高不是靠踏实的工作作风与高超的领导水平积累的,而是靠搞无原则团结换来的。发现同事有了一点小问题小毛病,不提醒不劝阻;发现下属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不纠正不报告。片面追求表面和谐的人际关系,笃信洁身自好的处世格言,在党组织里做不了合格的领导干部。

一个单位或者一个地区,出现塌方式腐败,班子成员前赴后继踩上纪律与法律的红线,“独善其身”的“一把手”难逃其咎。

反对“四风”抛脑后、“八项规定”放一边的“无为者”

反对“四风”、 “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等,惯性很大,不会自动消弭,需要各级组织与单位下大力气纠正,立行立改,不能搞“过渡时期”,也不能搞“下不为例”。然而有的党政领导,后知后觉也好,过于自信也罢,不学习中央精神与规定,不组织专项整改,不建章立制,不抓顶风违纪典型。

领导干部不下心思研究落实“八项规定”的措施,就会有人下心思研究变形式变花样继续暗地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

对于大规模、连续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和地区,哪怕主要领导没吃一口饭菜,没领一分补贴,板子也要先打在他的身上。

选人不慎、用人不察的“笨伯乐”

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党的重要工作内容。一个优秀的干部被选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上,就能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个不称职的干部被重用了,就会给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带来重大隐患和损失。单位和地区主要领导干部,负有选拔任用合格干部的重任,但是有的领导干部用人唯亲,在干部选任上搞一言堂,培育“接班人”与“小兄弟”;有的领导干部对于下属干部“带病提拔”,不惜自己为其“背书保证”;有的领导干部包庇违纪违法的下属同事,甚至对于违规违纪的干部不作处理反而提拔。

这样的领导干部“一把手”,追究一个主体责任与领导责任,简直不能更少。在很多案例中,选人用人失察的背后,往往还会存在行贿受贿等问题,看来伯乐未必真的笨,有可能只是被金钱迷惑了双眼。

片面追求实际效益、懈怠管党治党工作的“带头人”

在一些实际业务较多、专业性比较强的单位,很多党政“一把手”都同时是业务骨干、带头人。不管自己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多么重要、自己的业务能力多么强,只要承担了党政领导职务,就要把管党治党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工作重心必须无条件向党的工作倾斜。

然而,一些领导岗位的业务骨干依然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专业中去,荒废了党建工作;一些领导干部有“业务是唯一评价指标”的错误认识;个别领导干部在自己管理的单位中,业务工作与党的政策规定出现冲突时,选择牺牲党的政策规定的强制性与统一性;有的单位,行政会议、业务会议雷打不动每周都开,党风廉政会一年也开不了一次。

履行主体责任如此不力,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党建没搞好,业务也降下来。

中央精神藏心里、不传男也不传女的“懒师傅”

对于党政主要领导而言,中央的精神、上级的指示,绝对不能“留一手”,一定在单位内部认真传达贯彻。有的干部,参加完上级的会议,回来之后若无其事,只字不提,让下属同志自学成才,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中央的精神贵在贯彻执行,治党压力重在层层传导,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我们的政策执行力就大打折扣。

某个部门、某个地区发生了大规模的腐败问题,倒查下来,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肯定有问题,症结往往就在领导干部身上。

送走巡视组就给自己放假、却忘记做假期作业的“大学渣”

如今可以说是“谈巡色变”,巡视组来巡视两个月,留下了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要求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有的单位“一把手”,接受巡视时诚惶诚恐,送走巡视组之后就松了气,像放暑假的小学生,该吃吃该喝喝,甚至有时无所事事,就是想不起来要写作业。巡视组来之前被压下来的问题死灰复燃,巡视组要求整改的内容草草糊弄,个别单位还出现了编造、伪造调查资料来应付巡视组的情况。倘若巡视组杀一个回马枪,一切可就都露馅了。到时候,怕是要狠狠问责一番。

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5年以来,问责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最主要的就是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严治党责任不是虚幻的、抽象的,而具体表现在党的领导作用有没有发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没有有效贯彻、管党治党是否不严不实、是否发生了严重的“四风”与腐败问题、巡视整改是否有力。

问责不是一阵风,在王岐山同志的讲话中已经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新常态。

(来源:我们都是纪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