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 超)为进一步提高案件管理水平和司法办案效率,今年以来,光山县检察院利用电子卷宗系统平台,着力构建新型的“检律关系”,规范电子卷宗管理,加强办案监督,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截至目前,该院扫描制作公安机关移送的一审公诉案件51件65册,电子卷宗制作率100%。

专人负责,落实到位。该院充分认识到电子卷宗应用系统的重要意义,把电子卷宗制作作为增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案管部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领导、内勤齐上阵。工作中,严格按照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的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协调,提升质量。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内加强与技术部门、公诉部门进行沟通,对外与公安机关等办案部门联系,在开展工作之前,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对涉及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的制作、移送、接收、使用、安全保密等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同时,接到上级部门有关新的规定后,结合电子卷宗全面上线运行期间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就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的案件纸质卷宗及电子卷宗扫描件提出要求。

规范工作,提高效率。为进一步规范工作,该院专门设置电子卷宗制作室,全面监控,确保安全。要求制作人员规范系统操作,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按照安全、一致、规范的原则,电子卷宗的内容与纸质卷宗保持完全一致。同时,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操作培训,邀请设备供应商对扫描仪的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短期培训,切实提高电子卷宗的制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