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瑛 张金奇)近年来,浉河区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抓班子,带队伍,严管理,精审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服务茶乡经济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连续三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得“最高法院舆论引导先进集体”“优秀基层人民法院”“全省政法先进单位”“全省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做茶农利益的守护者。该院将司法服务向诉前、诉后延伸,不断夯实服务茶农的基础,强化服务茶农的手段,在茶叶主产区、核心区董家河镇设立特色茶乡巡回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服务茶产业经济发展。在辖区偏远的乡镇设立两个巡回审判点,派法官到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受理、调处、审理涉茶纠纷案件。春茶开采季节,外来采茶工较多,劳务纠纷、人身赔偿、茶山权益纠纷时有发生,根据春茶开采期较短,茶农、采茶工等当事人没有时间到法庭打官司的实际需要,特设立了流动的茶山巡回法庭,以上门服务的形式调处纠纷,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被当地茶农亲切地称为“贴心法庭”。法官定期为辖区的茶农及茶叶专业合作社的经理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他们如何正确签订合同,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采茶工的合法权益。公开法庭值班电话及法官手机号码,建立涉茶微信群,实行电话预约立案,让茶农、采茶工可随时与法庭法官进行电话联系,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今年春茶开采以来,已妥善解决茶园纠纷20余起,受到了当地茶农、茶叶经纪人及采茶工的一致好评。

做社会治安的捍卫者。该院与辖区各乡镇司法所、社会法庭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庭所共建”机制,在各乡镇、各行政村选任一部分有社会威望的党员、村干部作为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独特作用,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法官村长、社区法官、下沉法官、网格法官等工作机制,积极与群众沟通,深入一线,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社会治理和信访稳定排查的内容和标准,对各种潜在的矛盾隐患及纠纷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该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全覆盖,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大力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连续7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设立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办理涉农案件1028件,挽回经济损失2750余万元。对数额不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理,实行一审终审。开辟涉军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司法拥军,服务官兵,抽调业务骨干法官和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组成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对涉军的刑事、民事等案件采取定向服务,按照“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原则参与涉军案件的审理,2015年共审执70余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春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法官围绕未成年人成长特点、校园学生伤害易发多发的成因,以近几年发生的经典案例作为教材,紧扣学生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剖析了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特点、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堂精彩的法制教育课。

做阳光司法的宣传者。该院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以信息化为依托,将司法工作晒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公众了解司法,走进司法,信任司法。在院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10期,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300余条,回复网友提问2000余条。“浉河法院”微信公众号在河南法制报与清华大学联合推出的“河南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连续30期登榜,是全省登榜次数最多的基层法院。精心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在“五四青年节”、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官兵、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参观法院和旁听庭审。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选取典型案件开展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在互联网上发布裁判文书3564件,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均排在全市法院第二名。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程,方便当事人查阅,邀请媒体记者对“执行公开”“阳光司法”等进行多次专题报道,提高审执工作透明度。组织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1550件,真正做到审判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强化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