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丽萍

2016年元旦,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发表新年贺词时说:“经过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这段讲话,说得全国人民心里暖暖的。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共鸣。

什么是“获得感”? 获得感,本表示某种收获后的满足感,当下多用以指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不仅成为政治热词,也成为全民词汇。“获得感”包含着“给”与“得”的辩证,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在物质层面,要让人民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精神层面,要让人民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

如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从司法行政的角度就是要尊重并回应人民群众新常态下的新期待,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都有一种实实在在的“得到”,并使这种得到感转化为幸福感。为此,司法行政机关应在以下六个方面发挥好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法制宣传“唱主角”,通过提升法治素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人民群众真正树立起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方能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获得感”夯实思想基础。依法治国,普法先行,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践行者,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唱主角”,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能力,培育壮大他们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培养他们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法律服务“指路子”,通过感受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窗口”, 最贴近群众、最能为群众解决问题,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直接途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人民群众从我们代理的每一起案件、解答的每一次咨询、办理的每一件公证中,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进群众的信任感、幸福感、获得感。

三、人民调解“解扣子”,通过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人民调解植根群众、服务群众,通过为群众息诉止争、排忧解难,化戾气为祥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美名“东方一枝花”。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人民调解工作的每个环节,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面对面地与群众沟通交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打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最后一公里”。

四、法律援助“开绿灯”,通过服务保障民生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共享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人民群众才会有更多获得感。法律援助是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撑起了一把看得见、摸得着的“保护伞”。司法行政机关要突出民生优先,为社会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把法律援助精确供给到最需要的人群,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改革发展的红利深入社会最基层抵达最广泛的人群之中,让困难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五、特殊人群管理“兜底子”,通过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前提,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获得。人民群众得到的安全保障越多,对改革发展的信心就越足,也就会有更多获得感。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刑罚执行、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贯彻落实教育改造“首要标准”,大力加强对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监督,努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引导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过硬队伍“挑担子”,以坚强队伍保障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蓝图描绘得再宏伟,归根结底还需要人来实施。“打铁还需自身硬”,司法行政工作能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要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挑起改革发展的担子;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为民意识,挑起为民服务的担子;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担当意识,挑起维护稳定的担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规矩意识,挑起遵纪守法的担子,努力以坚强队伍保障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司法行政机关就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环节出好点子、勇挑担子、钉牢钉子,从跟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小切口”入手促落实、暖民心、做垂范,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