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调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信阳文化软实力,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主义,弘扬民族精神、体现时代精神、彰显信阳人文精神,反映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反映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创造,富有浓郁生活气息和信阳地方特色,有较强吸引力、感召力、影响力,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

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重视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二、奖项设置。1.参评门类: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为常规门类,结合我市实际,增设书法、绘画、摄影门类。2.奖项设置:凡入选“五个一工程”的作品,授予“入选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要求。1.申报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30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2.申报作品主创人员要求:(1)属地化要求。参评作品主创单位应为本辖区单位,作者应为在信阳学习、工作、生活的同志。作品的策划、编创、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信阳本地人。(2)均衡化要求。同一主创人员申报作品不超过2部。3.申报范围:凡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之间演出、播映、出版或展览的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图书(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歌曲作品,以及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均可申报参评。图书参评作品须正规出版社出版,有正式书号,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4.申报作品数量:各县区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阳广播电视台、信阳日报社、市文联、市社科联等市直单位申报作品数量每个门类不超过3部。5.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须提供《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其中列出推荐作品名单;“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一式8份;需提供音像制品的每部作品提供音像制品2套。申报表样式附后,可翻印。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分别装订。每项申报作品由申报单位事先排好名次并在申报表中注明。报告和申报表县区的加盖县区委宣传部公章,其他单位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申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附后)。6.具体项目要求:申报参评的戏剧,须参加过县级及县级以上舞台演出。必须是新编、原创作品,各剧种复排经典剧目不在评选范围之内。作品制品报送DVD碟,并随作品报送文字脚本2份。需有字幕。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申报参评的电影(含动画电影),必须在电影院公映且有较好票房效益,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须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有较高收视率。电影、电视剧作品制品报送DVD碟。制品盒上注明剧片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申报参评的广播剧,必须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广播电台播放且有广泛社会影响。广播剧作品制品报送盒式录音带或CD碟,并随作品报送文字脚本2份。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申报参评的图书(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须公开出版并有较大社会影响,每部作品提供样书8套,《图书出版报告》一式2份。申报参评的歌曲,必须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播放、播出或参加过舞台演出,为新创、原创歌曲。申报作品歌谱统一为简谱,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依序排列,一式8份。歌曲作品制品报送CD碟,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制品盒上须注明歌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申报参评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在市级以上正规报刊上刊登过,或在全国、全省同行业展览中获得过奖励的作品优先,为新创、原创作品,应报送作品原件,如报送原件确有困难,复制件应准确全面反映原件的真实面貌。每件摄影作品一式6份。所报送的作品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允许共同申报。如由一家申报,须出具其他创作生产单位同意由其单独申报的相关证明。

四、评选机构。成立信阳市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各项组织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奖委员会和办公室。评奖委员会设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承担具体评奖工作。初评委从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家组成,终评委聘请省、周边市文艺界著名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教科,负责评奖和颁奖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评奖纪律。1.确保评奖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杜绝行贿受贿、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评委会及评选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一旦发现此种行为,有关评委或工作人员的资格将被取消,有关参评作品的资格也将予以取消。2.实行回避制度。有作品参评的,或参评作品推荐单位的负责人等有可能影响评奖公正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初评委和终评委。

申报作品及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教科。

联 系 人:杨文全

联系电话:6366785

电子邮箱:

wenjiao6251369@163.com

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