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海燕 卢小龙)今天,我市对农民进城购房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正式实施。凡是2016年2月14日起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已办理预(销)售许可证的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农民,提交相关资料即可申请办理。

为促进农民进城购房,加快农民市民化,扩大住房消费,科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市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139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通知》,规定对凡是在2016年2月14日起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已办理预(销)售许可证的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农民,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做好农民进城购房财政补贴工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139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通知》、《关于对农民进城购房实施财政补贴的细则》等文件精神,并抽调专人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房产窗口和平桥房产办证大厅开辟专门的农民进城购房办证窗口,为前来办证农民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