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 李海)记者昨日从新县环保局获悉,该局被省人社厅、省环保厅联合授予全省“十二五”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十二五”期间,该局紧紧围绕“山水红城、健康新县”定位,坚持“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牢固树立“视山如父,视水如母,视林如子”的发展理念,全力打造豫南优美环境屏障。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新县历年空气优良天数均在350天以上,稳居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前五名;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三类标准;共创建成30个省级生态村、46个市级生态村、2个省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企业、5所绿色学校,全县15个乡镇均成功创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是我省第一个所有乡镇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县,也是我省第二个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的县。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截至目前,国家已为新县累计安排生态转移支付资金34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