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思泉)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注重释法说理,初步帮教。该院采取一案一解释、一案一沟通的初步帮教方法,对未成年人涉案法律及相应法律程序进行解释,让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有充分知情权。同时,就案件看法、犯罪原因、处理方法等方面,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为帮教做准备。

整合优势资源,因人施教。该院未检干警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观护点、帮教基地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帮教。通过亲子互动、感恩教育等多种帮教方式,调动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帮教的积极性,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完善机制建设,制度施教。该院先后与共青团潢川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会签了《关于对附条件不起诉人监督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的办法(试行)》,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帮教预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