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翔 马童)非法疫苗占据社会舆论焦点以来,本报记者进行了持续关注。几天来,多次走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门,3月23日一早,记者得到权威结论,回应社会关注如下: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300条,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共涉及全国24个省区市,其中涉及河南省的郑州、南阳、平顶山、新乡、开封、鹤壁、周口、商丘8个地市,涉及河南的有44人,其中上线人员24人、下线人员20人。

为有效落实非法经营疫苗查处工作,3月21日,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南省食药监局关于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开展了非法经营疫苗专项查处工作,成立了以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非法经营疫苗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非法经营疫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信食药监通〔2016〕24号),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彻查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的来源去向,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要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规格、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各县、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局相关科室要对辖区内所有疫苗的购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凡发现非法经营的疫苗,要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查处。

专项检查期间,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日报告制度,将每日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进展情况以及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截至3月22日17:00,根据来自全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报告,在我市辖区内尚未发现涉案问题疫苗。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尚未接到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查通知,暂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