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辉)为进一步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近日,罗山县检察院向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医院心理医生岗位的4位心理咨询师颁发聘书,借助专业力量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司法保护。
据悉,该院将加强与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对接,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辅导;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到县中小学举办心理辅导报告、进行个案辅导,不断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自我调适能力。
不久前,该院未检办办理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吴某涉嫌盗窃同寝室同学李某银行卡,并从卡中取出一笔现金。未检办调查得知吴某作案时仅17周岁,其父母常年在外务工。案发后,吴某已将钱退还给李某并取得对方谅解。但此事对吴某造成很大压力,吴某变得寡言少语、成绩下滑。为了让吴某重拾信心,未检办请来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为吴某做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和教育引导,引导吴某正确对待自己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增强其主动融入家庭、社会的信心。经多次帮教,吴某走出阴影,性格变得开朗,学习成绩也有了较大进步。
同时,该院还制定了《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中小学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的若干规定》,对纳入心理辅导案件的条件、心理辅导活动的启动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