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这些条款可能很多消费者在生活中都碰到过,但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些都是霸王条款!那么还有哪些规定是霸王条款呢?本期我们罗列了一些霸王条款,希望引起广大消费者注意。

餐饮篇:

1.禁止自带酒水;

2.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3.优惠券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电影院谢绝外带食物;

5.消毒餐具收费;

6.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7.收取酒水开瓶费。

租房买房篇:

1.通过本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行为无效;

2.业主、客户及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

3.不交装修押金不给钥匙;

4.欠交物业管理费六个月以上的住户,物业有权停水停电;

5.如延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按日加收应缴费用3%的滞纳金;

手机篇:

1.维修更换新件,旧件归属由维修商确定;

2.维修造成损失,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用;

3.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

4.逾期未来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

5.自行限定维修商责任范围。

购物篇:

1.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2.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

4.商场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5.存包丢失概不负责;

6.充值卡过期作废。

买车篇:

1.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卖方;

2.汽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商品以到店实物为准;

3.若买方不购买指定保险,则视为自动放弃三包权益;

4.消费者改装汽车不能享受保修;

5.汽车有缺陷消费者须自己索赔。

电信通讯篇:

1.手机充值卡过期作废;

2.设置最低消费;

3.固话与宽带绑定后,一项业务欠费,另一项也立即停止服务;

4.套餐流量和通话时间不能累积;

5.手机话费到期余额不退。

旅游篇:

1.绑定旅行套餐,退改签费用由代理商决定,价格高昂;

2.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景点进行调整的权利;

3.行李、财产的损失概不负责;

4.出现自然单间游客补房费。

保险篇:

1.无责不赔;

2.不计免赔;

3.单方强行设置绝对免赔率;

4.保险公司保留调整保险费率的权利;

5.高保低赔。

如果遇到以上霸王条款,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一是拨打12315热线电话;二是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三是涉及侵权的,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 翔 马 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