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旗)2015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监督,不断探索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严把案件“入口”关,着力从源头上实现“办案零瑕疵”。

该院案管办严格对案卷材料进行“过滤式筛选”,按照《淮滨县检察院案件受理范围》中明确的受案审查内容,要求移送机关按照案件类型、办案需要和装订规格提供移送案卷材料。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坚持从细节入手进行审查,从文书制作、移送程序等方面进行层层筛选,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及时补齐、修改和纠正。此外,该院案管办对随案移送涉案款物进行严格审查,实行统一登记和统一存放。对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涉案款物,统一由案管部门登记,涉案物品则统一存放到专门物证保管室。同时,建立涉案款物明细账,定期清点库存,确保账物相符。在接收物证时,实行“四检查”,即检查物品密封口是否完好、检查是否为原件、检查特殊物品移送前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