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婷)2015年11月16日,商丘保税物流中心的申报资料通过郑州海关报至海关总署。2016年1月27日,国家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商丘保税物流中心(B型)。这是继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焦作德众保税物流中心之后,我省获批的第三家保税物流中心,也是黄淮4市首家保税物流中心。

据了解,河南商丘保税物流中心位于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建设面积0.133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3亿元,规划布局物流作业区、海关监管查验区、交易办公区和配套服务区,建设保税物流仓库、海关查验场、海关监管库、综合服务楼。记者了解到,同类机构的设立,从申请到批复平均需要2年,但商丘从申报到批复仅用了两个多月,全国绝无仅有。正如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所说,商丘创造了一个新的速度,就是“审批商丘速度”。这实在是一件让人欢欣鼓舞的事情,承载着商丘人太多的梦想,并促使拥有“内陆港”的商丘,又一次站在了开放发展的最前沿!该中心正式获批,将使商丘对外开放工作如虎添翼,展开了腾飞的双翼,成为商丘外向型经济平台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的重要引擎。

消息传来,在商丘各界引起强烈反响。郑州海关商丘办事处主任黄文敏说:“建设保税中心,对发展外向型经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税中心发展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借助郑州航空港建设的机遇,搞好对接,扩大成效,能够壮大外向型经济规模,更好地服务商丘对外开放工作。”

“无论从国家战略和地理区位上还是商丘近年来的经济发展态势上,保税物流中心落地商丘,可以说势在必得!”北京日盛钟鸣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关总署特约顾问潘力说。

记者了解到,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并且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由中国境内一家公司经营,多家公司进驻面对全球招商并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外向型经济功能型服务平台,是由海关总署、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集中监管场所。它具备了口岸功能,等同于港口,可使内陆企业享受到沿海沿边的便利快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