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玉武3月1日在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做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落实“两个责任”成为新常态。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述职述责、责任追究等制度。追究主体责任162人、追究监督责任10人,其中科级干部112人。

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得咎。查处干部作风类案事件245起,处理589人,其中组织处理435人(科级干部99人),党纪政纪处分154人(科级干部7人)。

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创新局面。全县21个乡镇、办事处“四中心一平台”阵地全部建成并运行,审核集体“三资”1.48亿元,参与监督事项144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430多万元,开展廉政教育活动3100多场(次)。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涉农资金、民生资金、教育、卫生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规违纪资金1100多万元,党纪政纪处分175人。

纪律审查突出新特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查办案件的质和量持续优化增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62件,立案241件,同比增长58.5%;党纪政纪处分243人,同比增长59.1%,其中科级干部57人,同比增长23.7%。

巡察监督传导新压力。建立了县级党委巡察制度,做到人员、阵地、经费、工作“四落实”。对四个单位开展了首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5个,移交有关部门线索21件,党纪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44人,实现了首轮巡察好开局。

廉政教育取得新成效。积极打造“大廉教”格局,组织8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大会21场,使1900多名乡村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通报案例360件,强化了“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围。

自身建设得到新提升。持续深入推进“三转”,组织70多人(次)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抽调400多人(次)参加市、县纪委案件办理,查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提振了工作精神、提高了能力水平、提升了队伍形象。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纪挺在前,坚持德规相依、标本兼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保持严防“四风”反弹、严厉惩治腐败、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三个高压态势”,用好“两个责任”、巡察监督、执纪审查“三个关键抓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定看齐意识、严明规纪

强化看齐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方向,主动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严肃组织纪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切实抓好教育警示,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严格制度执行。持续深化《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坚持“高线”,守住“底线”,真抓严管,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两个责任”要始终扛稳抓牢、做实压实

突出主体,夯实责任。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主体责任的内涵,突出“全面”,强化“从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强化问责,勇于担当。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作风建设要做到持之以恒、驰而不息

坚持巩固深化不松懈。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充分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抓牢具体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

坚持抓早抓小常提醒。从小节、小错、小案抓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具体意见,坚持坚持再坚持,对“四风”问题一抓到底、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对在巡察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

坚持教化养成树新风。继续拓展“大廉教”格局,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正反典型的宣传,深挖我县廉政文化资源,把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正党风、促民风、带家风。

(四)惩治腐败要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要突出执纪特点,把握政策界限。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到纪律审查,都要突出纪挺法前、践行“四种形态”。执纪审查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要严明审查纪律,确保办案安全。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对违反审查程序规定、违规使用审查措施、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基层党风政风建设要注重固本强基、持续提升

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政风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力度不减地传导到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传导到基层站所、村级组织末梢。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锁定突出问题,盯住小微权力。开展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救灾救助资金使用、大型农机具补贴资金使用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夯实软硬件条件,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个一”工作,着力推进基层源头防腐。认真总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示范点建设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清单化厘权、程序化用权、科学化监权,确保农村基层权力规范廉洁运行。

(六)巡察监督要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加大巡察力度。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深化专项巡察。

用好巡察成果。严格执行巡察情况汇报、巡察问题反馈、巡察整改结果通报等制度。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完善巡察机制。切实加强以乡带村、延伸式专项巡察,探索巡察与执纪问责无缝对接、巡察与整改无缝对接,灵活运用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

(七)队伍建设要力求调优配强、永葆活力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聚焦再聚焦。在巩固“三转”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乡镇、办事处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紧盯主业主责。

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优化再优化。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通过公开选拔、择优遴选、组织调整等渠道调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委局机关、县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再创新。认真落实《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

坚持严字当头,监督再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发挥纪检干部监督机构作用,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