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 李海)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2015年以来,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规范内容,创新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开展。

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该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把涉及该委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计划等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事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按照《条例》要求,精心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目的、入编范围、目录更新、目录索引、公开目录等事项,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审查和监督,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立即通知相关科室采取措施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发布政府信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审核、科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截至目前,该委依靠部门网站公布机构职能、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重要政府信息55条,信息公开主动有效,无任何涉密文件公开事件发生。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该委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一方面主动在该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方便公众申请信息公开;另一方面规范公开程序,对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由主管科室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法律规定范围的,不予受理但予以登记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区分处理。2015年,该委接受电话咨询30余人次,信息公开主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