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启明

践行“三严三实” 推动法院司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15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要求政治局同志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2016年年初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增强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强调:“要增强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推动法院司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树立看齐意识,坚持司法事业政治方向。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部分就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院的司法审判事业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必须始终坚持这一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是旗帜、是方向,信念是动力。把心中有党、坚定信念,牢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入党誓言,当作我们远大的政治理想、做好司法事业的信念。要坚持中国特色。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发,坚定不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法院司法事业。要严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从政之绳、用权之纲、人生之镜,把纪律挺在法规的前面,始终做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确保司法事业公正廉洁。

二、树立看齐意识,贯彻司法改革决策部署。

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推进司法改革。要继续推进四项重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逐步完善法官员额制及配套制度,推进诉讼程序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推进法院组织机构改革,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法官履职保障,通过改革调动广大法官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天平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据制度;完善庭审程序,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切实解决“庭审虚化”、走过场和摆形式的问题。

三、树立看齐意识,坚持不懈推行公正司法。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确保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扎实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等“六项原则”,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为五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司法应对,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要大力推进执行工作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积极稳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执行权;加强委托执行以及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树立看齐意识,提高干警司法素质能力。

持之以恒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队伍。要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思考司法工作。要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等“三化”建设为基本方向,把内涵式发展作为解决队伍建设自身问题的主要路径,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把法院干警队伍建设成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从事司法工作。要提高干警的抗腐防变能力。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目标,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不懈解决“六难三案”,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监督司法工作。

五、树立看齐意识,加大司法审判管理力度。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树立科学的审判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法院审判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有助于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以“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为目标,努力建成法院信息化3.0版,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要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构建。尊重司法规律,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坚持便民利民,通过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法院专网对人民法庭的全覆盖;拓展应用覆盖范围,实现各业务系统的横向信息共享和纵向贯通;切实抓好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的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要改进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在司法管理步入新常态的情势下,在取消考核排名的同时,建立完善科学、健全的绩效考评机制,引入科学方法合理评估法官工作量;尊重法官主体地位,构建体现出以办案为主要因素、兼顾法律赋予法官应承担的调研指导职责为主要内容的、符合司法规律的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全面、连续记载法官承办案件的相关数据以及学习培训、调研成果、奖惩记录等情况,同时实现各种数据的智能化比较、分析和评估,增强绩效考核的客观性。

(作者系平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