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明党规党纪,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加强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市委“主体责任深化年”要求,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三、持续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紧紧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保持一抓到底的决心不变、一丝不苟的态度不变、一寸不让的要求不变,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聚焦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以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经商办企业、大办婚丧喜庆、参赌涉赌等顶风违纪行为。

四、实践“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转变执纪理念,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纪律特色。把握政策导向,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

五、发挥利剑作用,保持震慑常在。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定位,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六、注重深化提升,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严格按照市纪委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四个一”工作标准,全面深化提升“四中心一平台”阵地建设,确保“四中心一平台”真正运转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到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同时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广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