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瑞刚 孙健)2015年以来,淮滨县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把方便群众诉讼、加大调解力度、实现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目标,切实转变审判作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思想认识,实现“一多三少”。 该院要求广大干警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调司法工作的人民性,杜绝坐堂问案,特别重视司法调解工作,善于运用司法调解程序和手段,调和诉讼纠纷,形成调解多、判决少、申诉少、信访少的“一多三少”工作局面。

落实“三个强化”,实现全程调解。该院不断强化诉前调解,建立由立案庭副庭长专职从事诉讼前调解制度,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来访接待、诉讼指导及纠纷调处工作,逐步建立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与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相衔接配合的体系。强化诉讼调解,力求以庭前和解、撤诉等方式结案。强化执行和解,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达到案结事了。

实行定点管理,强化利民意识。该院把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巡回审判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建立院领导巡回办案联系点,每位党组成员分包一个基层法庭,对法庭定期走访、指导、监督,同时带案下访,及时解决各类纠纷。各基层法庭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定期下乡巡回办案,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民情,维护民利,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

明确目标,建立考评机制。该院把诉讼调解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进行专项考评,并建立奖优机制,将调解撤诉率、信息、调研、宣传等情况纳入考评范围。 通过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促进调解工作的稳步开展。

建立调解网络,实现“三级联动”。该院与当地党委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协调互动,将简单的民事案件和行业性较强的案件,委托工、青、妇、县行业协会等组织进行调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村民调解小组、司法所和法庭相结合的“基层调解网络”,实行县、乡、村参与调解的“三级联动机制”,搭建服务平台,织密调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