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包祥军 尹大珍)2015年以来,罗山县纪委从纪律教育、作风整治、责任惩处三方面入手,坚持工作“不缺位”、“找准位”、“做到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纪律教育“不缺位”。该县纪委在全县各单位采取办纪律讲堂、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党纪条规学习讨论,受教育党员干部9400多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136篇,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开展“守纪律、明责任”约谈活动,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进行层层约谈,先后约谈231人,廉政谈话804人,把纪律讲透、问题谈够,将责任传递到位。

作风整治“找准位”。该县纪委紧紧围绕小牌桌、小习俗等小毛病,小题大做,早打预防针,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查处“玩风”、“办事拖拉”、“衙门”作风等为官不为、冷横硬推、庸懒散软等问题。集中开展公款吃喝转移到隐蔽场所、公车私用、节日病、工作纪律、大操大办、干部涉赌等6个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惩处“做到位”。该县纪委与各乡镇、县直一级机构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在明晰纪委监督责任的基础上,聚焦主业主责,对履责不力,导致管理松懈、纪律涣散、问题多发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截至目前,全县对因履责不力被追责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中通报42期,对4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