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孔晶晶 胡先尧)近日,罗山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所回馈的信息,成功对一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司法冻结。据了解,这是该院首例利用此系统采取的银行冻结强制措施。

自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正式运行后,该院通过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郭某的银行账户信息,根据银行反馈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郭某在银行有开户。得知这一结果后,该院执行局法官立即通过查控系统向银行发出协助冻结的要求,10分钟后,查控系统反馈已成功对被执行人郭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应用,节省了执行法官往返路途时间,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