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本全)1月11日,光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通过数日的缜密侦查,联手新县警方,成功抓获光山县晏河乡籍32岁盗窃犯罪嫌疑人张某,侦破一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2015年12月9日夜,光山县斛山乡胡店村村部附近居民的两辆私家车,被窃贼砸破车挡风玻璃盗取车内银行卡及现金等物品,总价值6万余元。接到报案后,光山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政委向正海立即组织刑侦、技术、视频侦查民警紧急赶赴案发现场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被盗现场没有安装视频监控,民警勘查和调查走访亦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破案线索。为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打击盗贼的嚣张气焰,办案民警毫不气馁,果断决定从被盗物品特点入手,深入细致地开展摸排工作,寻觅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通过大量的工作,民警在查询被盗银行卡交易记录时,发现该银行卡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在新县县城有使用记录,当即赶赴新县开展侦破工作。民警调取了犯罪嫌疑人的取款视频,获取嫌疑人体貌特征以及驾驶的交通工具,确定其取款银行网点具体地址,在新县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光山警方以嫌疑人出现的银行网点为起点进行正反双向轨迹追踪。通过分析研判嫌疑人行动轨迹,细心的民警最终发现嫌疑人曾携其妻子在新县西亚超市附近短暂停留,后单独驾驶摩托车到银行取款。民警立即转战该银行附近的超市,成功获取嫌疑人妻子许某的身份信息,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张某。

根据已掌握的线索,民警在光山县泼陂河镇和晏河乡一带秘密走访,核查出嫌疑人的真实户口信息,通过视频监控顺线追踪,民警最终摸清嫌疑人张某的住址。

1月1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刚回到家,就被早已恭候多日的民警抓个正着。 到案后,面对铁证,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砸车玻璃盗取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