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超 圣军)近日,光山县检察院在对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可能患有精神病,于是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建议,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

槐店乡村民陈某某因怀疑张某说他坏话,用菜刀将张某砍致轻伤。该院接到提请批捕材料后,经过全面细致审查发现,虽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供述的非常清楚,但其交代的作案动机仅凭听说被害人说他一句坏话就用事先准备的菜刀去砍被害人,显然不符合常理,而被害人陈述根本没有说过陈某某坏话,带着疑问,办案检察官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得知其有精神病史,并于2011年7月17日在信阳市精神病医院住过院。通过综合分析,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有某种程度精神障碍,怀疑其有精神病倾向。于是该院向县公安局发出了对陈某某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予以采纳。经信阳申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某作案时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该院遂对此案作出不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