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凡)近日,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诉讼财产保全试点工作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各县区法院常务副院长,信阳中院立案一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高院关于开展诉讼财产保全试点工作会议精神。

就如何做好诉讼财产保全试点工作,王玉明强调,一要积极行动,早日启动。参会人员应及时向党组汇报,尽快研究贯彻落实方案。要和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加强合作,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启动试点工作。二要依法依规,严格操作。诉讼保全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进行。三要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根据省法院要求,积极开展试点,总结出保险公司开展这项工作必须具备的标准、程序等规范条件。各县区法院要因地制宜,积极调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中如发现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汇报,推动该项工作更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