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广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日前,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认真做好我市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各单位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既要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教育之责,又要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正担当起监督责任,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主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376-6366637 6366229;举报信箱: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邮箱:xysjfb@163.com;短信举报平台:市纪委书记短信平台10639901)。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既要对违规当事人严肃查处,也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节日期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于2016年2月15日12:00前报送于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