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广义)为深入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息县于12月8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活动。

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该县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检查整治阶段、建章立制阶段”3个阶段不同情况,采取了5项措施。

强化巡察震慑。该县将被巡察对象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巡察重点,通过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收集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强大震慑。

加强教育引导。该县以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深化自行整改。该县纪委就近期发生的8起存在“四风”及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查找自身问题、自行整改,发现违规问题要给予及时纠正和查处。尤其是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整治“四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突出监督检查。在集中整治期间,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的各督查组每周开展不少于4天6次的督查活动。采取督查组组长、督查人员和督查范围“三个不固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追究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督责任。

注重建章立制。该县纪委建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四风”问题查处情况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并要求各单位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定期上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和“四风”问题查处情况,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