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建平 范俊巍

巍巍大别山,滚滚潢河水。群山无言,大地含悲。

10月22日,是向新县纪委监察局干部曹建民同志遗体告别的日子。虽然天气阴沉、下着小雨,可一大早,210多名干部群众自发地顶着寒风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失声痛哭,悲情满怀,为这位英年早逝的纪检监察干部送上最后一程……

曹建民,1963年12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以后在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先后任案件检查室科员、案件检查室主任、监察局副局长。一个与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坚决作斗争的人;一个将全部身心和精力投入工作、爱岗敬业的纪检干部,他因长年在一线办案,经常熬夜加班,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生命永远定格在52岁。在14年的办案生涯中,曹建民同志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用无限忠诚书写着对党的纪检监察事业的满腔热爱。

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忠诚卫士

2002年,在新县农业局工作了19年的曹建民,因懂财会、悉账目,被县纪委“挖走”,调入县纪委案件室工作。曹建民调到县纪委之初,一位朋友就告诉他:“新县圈子小、脸面熟、关系复杂,千万别太得罪人!”曹建民坦然一笑:“在纪委工作就要办案,怕得罪人就别干这一行!”

曹建民的老同学周明亮说:“建民这个人,是个汉子,他原则性太强,就是爱认死理,只要有办案任务,他就像痴了迷一样,一头扎进票据堆里寻找蛛丝马迹,到处找人调查取证,直到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他才会罢休……”

“曹建民,你放聪明点,你在新县是搬不走家的,办案不要太较真,你要给自己留后路!”“我曹建民是搬不走家的,但我也不惧怕任何人,因为我代表组织在办案,我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腐败分子!”这是曹建民在查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某时,与李某的一段对话。

面对李某的威胁,曹建民没有后退,他一方面巧妙地与被调查人周旋,果断地挡住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压力;另一方面,他带领办案组,悄悄寻找问题线索,迅速固定违纪问题的证据。通过调查,迅速查清了被调查单位私设“小金库”、乱罚款、乱开支等违纪事实,及时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经侦大队队长职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面对腐败分子,曹建民嫉恶如仇、不留情面;面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他敢于亮剑,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贡献,他先后牵头主办和调查各类案件150余起,其中大案要案55起,复杂疑难案件21起,处分科级干部67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他牵头查办的5起案件被信阳市纪委表彰为全市纪检监察优质案件。

新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尹建平说:“建民同志是我县优秀的办案能手,他去世的当天,我们还在一起讨论和交流怎样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他还信心满满地向我表态,怎想这都成了最后的表态,他的去世是我们的一大损失,真是痛心啊!”

视民如父、为民正纪的“苍蝇拍子”

曹建民祖祖辈辈是农民,他常对别人说:“我是打‘赤脚’出身的,现在虽当个小干部,但换位思考,老百姓反映问题不容易,我们必须把百姓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2011年4月的一天,23名窝着火的村民冲进县纪委劈头就问:“我们村支书刘有珍自认为当了20多年支书,傲得狠、私心重,私卖山场、冒领低保金等事儿,你们管不管?”

曹建民笑脸相迎:“这个事儿你们放心,纪委当然要管!让我们去调查,待事情查清楚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曹建民心急火燎,当天就向县纪委领导汇报,成立办案组进驻吴陈河镇陈洼村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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