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少审庭 余丽娟)被告人李某大学毕业不到两年。并不富裕的家庭在他买房、娶妻、生子之后,已经是负债累累。面对巨额的赔偿,妻子整日哭泣,他则选择了沉默。被害人张某则是一位中年妇女,原本肩负着“上有老下又有小”的重担,却不幸在李某交通肇事案中去世,留下孤独的丈夫、年迈的父母和年仅12岁的女儿。丈夫侯某既不能接受这样的打击,也气愤于被告人一家消极拖延的态度,赔偿数目上迟迟不肯让步,双方意见差距过大,陷入了和解僵局。

新县法院承办法官聂晓静首先理清了该案与其他同类案件的共性特征和该案自身的特性,结合多年来同类案件不同选择导致不同结果的经验,推心置腹地进行了十几次的调解,一步步将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做通,并重新给出了较为合理的赔偿数额,李某主动向侯某恳请原谅,被告人家属也从中看到了诚意,开始让步,和解协议终于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