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颖

信阳市是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市之一。十八大以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牢牢把握“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持续求进,务实发展,积极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为魅力信阳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持续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立足实际,全面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筑牢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社会基础。

多措并举,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我市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三年来,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全市涌现出的30个示范单位和10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推荐14名先进个人和1个示范单位接受省级表彰。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浉河区车站清真寺、罗山县灵山寺先后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授予“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全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20个“示范和谐寺观教堂”和100个“先进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表彰。2013年,我市9个宗教活动处所荣获第一届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称号,并有1名宗教工作者荣获先进个人称号。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2012年以来,先后妥善处置了浉河区回民义地问题,潢川县天主教、基督教房产遗留问题,商城县云极观被侵权问题,浉河区吴家店镇基督教房产纠纷问题等多起热点难点问题。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先后获得“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2014年9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市政府给予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记二等功奖励。

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民族经济发展。三年来,我市积极向省民委争取少数民族发展扶持项目24个689.8万元,集中改善民族聚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制定了服务民族企业的四项制度,共为我市民族定点企业落实流资贷款82.17亿元,享受财政贴息16681万元。探索开展独具信阳特色的民族定点企业和民族聚居村“两帮一扶”活动,帮助民族聚居村实现劳动力转移6300余人次,投入扶贫资金61万元,完善基础设施项目6个,并对210户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进行帮扶。加强对民族定点企业的指导,羚锐公司、黄国粮业先后荣获省长质量奖,在全省59家民族定点企业中独获殊荣;山信粮油也荣获市长质量奖。

加强依法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我市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民族成分变更工作,三年来共受理民族变更申请452例,依法办理民族成分变更339人。发挥浉河、罗山、潢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作用,先后帮助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87件,并救助171人次。推动解决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的难点和遗留问题。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实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规范化。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对14处宗教活动固定处所进行审批登记。

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持续举办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慈善周”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全市宗教界为扶贫、济困、助残、救灾、助学、修路等公益慈善活动,捐款捐物价值449.8万元,10079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