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传新 张璐)近年来,浉河区董家河镇按照“四中心一平台”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村级事务监督工作机制,全镇25个村(居)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利刃,依法、依纪、依规强化村级事务监督,筑牢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线,推动了基层廉洁自律工作稳步开展。

发挥在村务日常事务管理决策中的监督作用。该镇加强对村支两委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尤其是对涉及五保、低保、退耕还林、危房改造等惠农资金的发放及资格审查申报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对未经履行“4+2”工作法的决策事项提出纠正意见。

发挥在村支两委廉政勤政和村级财务公开中的监督作用。对村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根据村干部勤廉双述和民主评议情况对村干部一年的工作给予最终评价。在村级财务监管上,定期对村收支票据、财务开支进行审核。

发挥在“三资”管理中的监督作用。该镇重点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对决策程序不到位、财务手续不完备的经济活动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异议,并提交党员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级资金开支、资产和资源处置开发使用过程中,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的票据、合同、协议等一律不能生效。 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向镇村务监督服务中心、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或镇纪委反映。

发挥在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中的监督作用。该镇因地制宜,因村而宜,严格监管村级工程建设尤其是美丽乡村建设中工程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