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小东 雷建)日前,光山县法院泼陂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合议庭由三名审判员组成,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审判长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担任。

结婚10余年的夫妻余某和何某,因长期在外务工,导致夫妻双方缺乏沟通,丈夫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开庭前,李辉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并多次与合议庭成员沟通,制订庭审计划。庭审中,他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和严谨的审理语言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举证、质证后,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就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合法有序、层次分明、用语通俗、争议焦点归纳明晰。在法庭调解阶段,李辉从夫妻感情、孩子成长、乡约民俗等角度,对原告、被告进行了耐心劝解,希望原告、被告能重归于好,但由于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无果。

据介绍,院长俯身下基层,深入人民法庭开庭审案,是光山县法院为落实领导办案制度的创新举措。在坚持领导带头办案的制度下,该院还不断拓展领导办案范围,将领导办案范围从法院机关庭延伸到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当事人家中,让领导走出法院,到纠纷现场进行示范开庭,进一步推进了开庭规范化,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