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我再也不逃了,我要自首,我想要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日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地对妻子诉说着。犯罪嫌疑人唐某在挂断其妻子的电话后,乘火车回到信阳,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浉河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原来,2014年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姜某、唐某因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10余万元被浉河区检察院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在侦查初期,三人闻风出逃。浉河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先后4次实施抓捕,均一无所获。随后,侦查干警通过明察暗访,逐户排查,获悉犯罪嫌疑人并未逃远。为了不打草惊蛇,法警大队决定采用“内紧外松、安插眼线”的抓捕策略来麻痹嫌疑人。2014年12月29日,接群众举报,李某、姜某可能已潜回家中,法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迅速出击,于次日凌晨两点将在家熟睡的李某、姜某成功抓获,而唐某依然在逃,下落不明。

经过突审,检察机关获悉同案犯唐某家庭条件特别困难,自己带病出逃到宁波打工。得知犯罪嫌疑人这一情况后,干警立即找到唐某的家人,向他们反复讲述从宽政策,使他的家人认识到逃亡不是长久之计,唯一的出路就是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耐心疏导,唐某的爱人同意亲自给他打电话。电话刚接通时,唐某还存在抵触情绪,多次想挂断电话,后来在干警的引导和规劝下,唐某终于松口了。他说:“其实自己每天都心惊胆战的,不敢出门,不敢跟别人多交谈,加上自己患有疾病,远在他乡,无依无靠,尤其是在过节的时候,特别想念亲人……”最终在法律的震慑和亲情的感召下,近日,唐某终于鼓足勇气,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浉河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在追逃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积极采用“人性关怀”劝导投案的方式,使犯罪嫌疑人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从心理上真切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自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