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仵宗菊)要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关键在于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的原则,平桥区司法局把现有资源重新进行整合,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着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整合资源,着力解决“散”的问题。平桥区协调有关部门把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稳定办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为司法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新平台。

提高待遇,着力解决“矮”的问题。鉴于司法所长级别为正股级,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经平桥区委研究决定,逐步提高司法所所长待遇。目前,拟提拔重用的人员都下到基层进行锻炼,成效显著。

保障资金,着力解决“软”的问题。针对司法所硬件建设所需资金问题,结合中央转移支付,为司法所配齐了现代化的办公用品,局财政统筹安排,尽力解决办公经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保证司法所硬件建设规范达标。

精简机关,着力解决“冗”的问题。改变机关人多无事干、基层事多无人干的局面,实行人员、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

实施收编,着力解决“虚”的问题。对基层司法所实施全部收编,由司法局垂直管理。

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精简机关、充实基层、整合资源、规范建设、发挥职能、服务群众”的总体要求,解决了长期制约基层司法所发展的诸多难题,适应了新形势的需要,受到了上级领导及区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市司法局称为司法所建设“平桥模式”并予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