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近日,余某从光山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的手中接过1万元救助金时,感激得流下了热泪,并连声说:“谢谢!谢谢!感谢检察院实实在在为咱老百姓办了一件好事……”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2008年,余某以李某、江某欠其款为由,将李某、江某起诉至光山县法院。2009年,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李某、江某偿付余某欠款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江某向光山县检察院申诉,2010年,光山县检察院将此案提请市检察院向信阳市中级法院抗诉。再审期间,余某的儿子在往返郑州途中遭遇车祸意外死亡。因在诉讼中经济损失严重,余某信访情绪激烈,多次到检察机关上访,要求对她儿子死亡给个说法。接到接访任务后,光山县检察院纪检组长邱宇栋第一时间约见了余某夫妇二人,通过交谈,了解到余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家里早已债台高筑。
该院党组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了救助机制,为余某争取到了1万元的救助金。下一步该院还将协调帮助余某办理低保,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给予慈善救助,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