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阳市律师界涌现了一大批忠于法律、维护公平、诚信服务的优秀律师,树立了律师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为弘扬典型,激励全市律师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经过基层推荐,评审委员会确定,马玉强等30名律师(以姓氏笔画为序)为信阳市第二届“十佳律师”候选人,现予以展示。

马玉强,男,1974年8月生,大学文化,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自2004年执业以来,马玉强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执业期间代理各类案件数百起,在担任浉河区金牛山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期间,对两名越级上京上访、缠访缠诉信访人耐心说服教育,并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针对今年集中爆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合法有效途径正确处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马传金,男,1962年11月生,河南太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1994年执业以来,马传金所带领的河南太平律师事务所先后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其办理的商城籍农民工“矽肺病”案,为159名农民工争取了487.5万元赔偿款,该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河南电视台、《法制日报》、《工人日报》等3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雅洁,女,1985年1月生,本科,河南金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王雅洁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经常参加“帮助留守儿童”“保障妇女权益”等公益活动,积极申请成为律师志愿者,并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为浉河区二中全体师生上法制课。王雅洁擅长保险业务,执业5年多来,成为本市多家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并担任金融保险行业法律组副主任职务。其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得到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的赞誉。

邓开元,男,1965年5月生,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自1987年从河南省司法学校分配到潢川县律师事务所工作以来,邓开元坚持诚实守信、执业为民,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良好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后担任3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近千件诉讼、非诉讼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2010年被评为“潢川县优秀共产党员”。

冯应华,男,1982年2月生,大学本科,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2009年执业以来,冯应华严于律己,诚信执业,坚持法律至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热心公益事业,申请成为律师志愿者,积极参加义务普法活动,并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为信阳市高新区中心学校全体师生上法制课。冯应华为“7·22”信阳境内特大交通事故案件一名被告担任代理人,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卢霖一,男,1966年9月生,本科毕业,河南问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2年执业以来,卢霖一坚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相结合,先后担任30余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承办各类诉讼案件1100多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热心公益,结对帮扶贫困学子,多次参与爱心捐赠和义务普法活动,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担任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社会职务,认真履行社会职责,被评为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先进个人”。

张明业,男,1964年9月生,法学本科,中共党员,河南楚天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1989年执业以来,张明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成功代理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在刑事辩护方面颇有建树,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疑难刑事诉讼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热心公益,结对帮扶贫困学子,积极参与各类爱心捐助活动,多次被省、市、区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

张玉华,女,1976年3月生,本科,河南金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自1999年5月执业以来,张玉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的执业理念,在代理南湾2号桥20余户村民征地补偿案中,先后数次与乡党委政府、村民座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在办理平桥电厂百余名职工劳动争议案中,坚持正面引导,说理释法,定纷止争。荣获 “河南省优秀女律师”“河南省律师参与信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获“妇女儿童维权突出贡献”奖。

李朝新,男,1968年7月生,本科,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1996年执业以来,李朝新办理案件千余件。执业期间,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追求公平正义、执业为民,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社会上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李朝新法律功底扎实,注重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我省律师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律师在处理社会矛盾中大有作为》等论文十余篇。

孙中华,男,1972年11月生,本科,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15年以来,孙中华秉承“正义感和同情心”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孙中华办理的为农民工王开良维权法律援助案,被省律协评为精品案例。孙中华是河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志愿者、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孙中华注重理论研究,撰写的论文曾在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刘延章,男,1965年10月生,河南天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1985年执业以来,刘延章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在办理房地产开发商阮某某涉嫌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中,刘延章多次与阮某某及其家属沟通,促其积极筹资,最终偿还了全部涉案资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参加了信阳农民工维权律师团,累计为农民工讨薪600余万元。注重业务学习,先后发表了《浅义名誉权》《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等论文十余篇。

刘平,男,1975年9月生,本科,河南义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2012年执业以来,刘平坚持学以致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积极参与多起在全县有影响案件的处理,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信赖和好评。热心公益,担任新县城关二小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为师生义务上法制课;坚持开展义务普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多次陪县领导接访,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0多起,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被评为“新县十大法治人物”。

张家辉,男,1953年1月生,本科,河南正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

自1998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张家辉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并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先后受聘担任罗山县政府法律顾问、罗山县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罗山县第五届和第六届政协委员、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并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张祥魁,男,1968年11月生,河南法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1995年执业以来,张祥魁始终坚持党的方针路线,爱岗敬业,诚信执业为民。张祥魁业务能力突出,擅长办理金融案件,曾成功代理中国国际贸易合同纠纷仲裁案、华融资产公司诉讼案,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张祥魁热心公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经常参与普法宣传,陪同区委、区政府领导接访,多次为困难群众减免律师代理费用,曾被市、区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

张瑞太,男,1965年3月生,河南人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1992年执业以来,张瑞太办理各类案件1000多起,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置多起突发事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义务资助贫困学子,无偿为县党校干部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妇女干部培训班、知识分子联合会授课,并担任光山县寨河镇寨河街道法制村主任、光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当地群众和学生上法制课,先后被评为“光山县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光山县十大杰出青年”。

陈以德,男,1968年3月生,本科,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来,办理过众多非诉及涉诉案件,在金融、证券、股票上市、房地产、破产、刑事辩护等领域中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河南省十佳法援律师”“河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信阳市服务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信阳市首届十佳律师”“信阳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担任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纪委监督员、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等社会职务,积极参政议政,履行社会职责。

陈杰,男,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重庆大学在读博士,河南问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08年,陈杰以信阳市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自2009年执业以来,陈杰重视理论学习,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执业期间,承办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信访调解活动,义务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活动。

陈明辉,男,1959年6月出生,大学,河南保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1988年执业以来,陈明辉始终爱岗敬业,诚信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多起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涉税、涉农案件。热心公益服务,经常深入当地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讲座,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多次荣获市、县优秀律师、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等荣誉称号。

洪伟,男,1963年5月生,大学本科,河南文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12年间,洪伟办理大小刑事辩护案件100余件,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洪伟在代理“王五”黑社会性质案件和淮滨县金都宾馆恶性强奸案等有影响的刑事案件中,遵循事实,依据法律,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体现了一个专业律师应有的职业素养。

胡开乔,男,1968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河南正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党支部书记。

自2004年执业以来,胡开乔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正派,办理案件精益求精。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执业准则。办理过多起在本县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完善规章制度、拟定劳动合同、完善职工保险合同,有效地预防了纠纷、化解了矛盾。

胡大平,男,1956年1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河南紫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党支部委员。

胡大平1986年从部队转业到光山县司法局工作,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证并从事律师工作。胡大平讲政治、重诚信,严守职业道德,在光山县一起拆迁案件中,敢于坚持原则,坚持法律,积极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与信访接待,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发挥了党员应有的带头作用,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

周玉胜,男,1973年12月生,大学本科,河南银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2000年执业以来,周玉胜办理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案件300多起。担任过市国土资源局、浉河区财政局、信阳市万家灯火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执业期间,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曾荣获浉河区司法局“办案能手”称号。

何峰,男,1973年6月生,大学本科,河南正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2002年执业以来,何峰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诚实守信,严守职业道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何峰成功办理了多起在全县乃至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代理方面也较为擅长,为企业避免和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何峰热心公益事业,多次为农民、农民工、未成年人等提供法律援助。

吴继辉,男,1988年3月出生,法学本科,河南申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2013年执业以来,吴继辉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吴继辉擅长公司、经济合同、劳动纠纷业务,能够很好地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吴继辉为人正直,敢于直言,以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黄洁,女,1970年11月生,硕士,河南天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1998年执业以来,黄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为己任,成功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法律援助数百次,为企业、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热心公益,坚持义务普法,长期向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捐赠财物。担任市政协委员、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荣获首届“河南百姓满意的律师”、河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

彭秀臣,男,1968年5月出生,大学,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自2009年执业以来,彭秀臣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诚信执业,依法执业。执业期间,彭秀臣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00多件。在办理驻马店一起40多人参与的电信诈骗案中,充分发挥了律师的作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彭秀臣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等公益活动,义务开展普法宣传。

程升,男,1978年10月生,大学本科,河南晓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2003年执业以来,程升始终坚持“忠于法律、忠于事实,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成功代理了多起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程升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多次为市领导接访提供法律服务,多年来坚持结对帮扶贫困学子。担任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其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办案经验得到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鲁昆,男,1972年1月生,大学,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2009年执业以来,鲁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办好每一起法律事务,在顾问单位和当事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在公司重组、并购、清算、民商事仲裁、农村土地流转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绩。2001年,鲁昆参与了罗山县灵山镇1000余户农民土地流转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新农村建设贡献了力量。热心公益事业,认真代理好法律援助案件,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代写法律文书。

熊庭富,男,1963年9月生,河南金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1986年执业以来,熊庭富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勤勉尽责,成功办理了千余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刻苦钻研海商法、国际贸易法等高端业务,代理了台商万海通有限公司“BILL OF LADING”提单国际贸易海上损害侵权案件,维护了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热心公益事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主动参与义务普法活动,先后被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翟静静,女,1975年5月生,法学本科,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2004年执业以来,翟静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顾大局、识大体,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担任20余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数百件经济及民事纠纷案件,为单位及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助学、助残活动,开展义务普法宣传,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无偿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