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持续关注民生领域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按照“预防在前、关口前移、及早防范”的理念,积极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全面掌握县域19个乡镇,24条山冲、7个支流的42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城区4个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分布情况,积极构建了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基本数据及职务犯罪预防定位网格,全程抓好五个风险点:一是在工程项目审批环节中,预防违背科学决策,乱上项目行政行为,杜绝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二是在招投标环节中,预防施工、监理单位贿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招标代理机构暗箱操作行为,杜绝不公平的“贿赂工程”。三是在采购环节中,预防采购劣质材料、偷工减料行为,杜绝“豆腐渣工程”。四是在支付工程款环节中,预防金钱通关和吃拿卡要行为,杜绝“钱权交易工程”。五是在工程验收环节中,预防工程质量验收“注水”行为,杜绝“缺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