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紫水街道办事处 汪元森

紫水街道办事处位于光山县城乡结合部,近年来,该办事处承载县级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46个,先后征用农民集体土地7000余亩,拆迁房屋7800余间,迁坟1100余座,调处化解各种矛盾370余起,使光山城区面积扩大了近4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大批农民失去了土地,再加上其他综合因素,导致不少失地农民面临着“务农无地、上班无岗、创业无钱、保障无依”的生存窘境,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活和生存问题,已成为当前党和政府面临的紧迫难题和重大课题。

笔者调查发现,失地农民基本现状主要表现为“一个增加、两个下降、三大难题”,即:生活支出明显增加;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生活水平明显下降;面临三大难题:一是就业创业难。主要体现为就业率过低,创业成功率低,二次失业比例高。现代企业需要有一定知识技能和纪律观念强的工人,而多数农民与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技能的要求格格不入,面临第二次失业的高风险。二是养老保障难。主要体现为缴费基数高,参保率过低,参保积极性低。三是居住安置难。主要体现是安置滞后、无钱建房、产权缺失。按现行政策规定,农民的安置房不符合商品房办证条件,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或只能办理房产证,导致失地农民的安置房成为小产权房或无产权。

根据个人多年基层工作实践,结合目前紫水辖区农村发展及失地农民生活现状,就城镇化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协调推进,促进城乡共同繁荣问题,笔者建议:将县城和中心镇作为重点,构筑新型城镇体系。县城和中心镇是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佳结合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如紫水办事处姚围孜、徐店街失地农民3000余人,就近安置到东城大市场、惠民小区、东城1-4#安置区,现在基本成为主城区;而五里墩、三里桥、马湾分别建设5个新型农村社区,办事处总结近年来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坚持按市场价征收,按成本价安置,拿最好的土地、最好的位置建安置区。5个安置区可安置约2600户近万人入住。灵活的安置方式、丰富的安置手段,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此外,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建议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建设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认真处理好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一要高度重视耕地的有效保护。二要构建以保障农民权益和推进农村发展为核心的土地动态调控管理机制。三要加快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在符合规划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实现在统一土地市场中“同地、同权、同价”,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办事处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基础上,依据法定征地价格标准,以经营承包的集体土地置换安置区小型专业市场门面房,确保失地农民有长久收益,失地不失业。

突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加大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扶持农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光山东城开发过程中,办事处采取“以土地置换门面房”,成功破解了项目建设中征地难题,实现了征拆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有出路”的初衷。如光山羽绒大市场重心在紫水,电商物流园区落户紫水,办事处把湿地公园—紫水廉租房—饶店城中村U型一条街,将近1000个商铺,应用到电商园区,弥补城市功能不足,实现紫水现有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利用率,实现不办工业引领工业。二是建议继续加大对“三农”的补贴力度,特别对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激活和提升土地利用率和单位产出率。

加快促进“空间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转变。通过相关制度改革和建设,实现“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使农民转化为市民,真正融入城市。推进城镇化要善待失地农民。农民进入城镇或集中居住后,要切实解决好长远生计和社会保障。对已进城或城郊安置区居住的失地农民,要让他们在技能培训、就业择业、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租购、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也是国家加快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最核心目标。紫水前楼村是全省“土地平整整体推进村”,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维护农民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周转指标使用所获得的收益应全部返还“三农”,这也是产权在法理上的要求。